这两天,反诈题材电影《孤注一掷》火爆全国。影片不仅曝光了境外电信网络诈骗产业内幕,也揭示了诈骗集团正将目光瞄准年轻人,他们不仅容易成为被骗对象,还可能因为金钱诱惑走上犯罪歧途。
赴境外诈骗窝点从事电诈活动、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卡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……在我们身边,痛心的教训也曾上演。一些本该意气风发的年轻人,竟沦为诈骗犯罪的“工具人”,着实令人扼腕。
每天14个小时的超负荷工作,目标完不成就是棍棒相加。提及在境外诈骗窝点不堪回首的3个多月,如东人小旭(化名)至今心有余悸。
小旭出生于1997年,初中学历,没什么技能,可他不满足断断续续打零工的收入,想着找一份不用费多大力气又能拿高薪的工作。2022年12月,一次偶然的机会,他从一个叫“飞机”的聊天软件上认识了一个叫“财神”的网友。“财神”告诉小旭,他在柬埔寨有个正规公司,入职门槛很低,认识26个英文字母就能有过万的月收入。小旭很心动,按照对方要求办理护照、购买机票,于今年3月去了柬埔寨。
几天后,小旭被“扔”到了一个园区,全封闭式,非常荒芜,门口满是看守人员。小旭说,十几平方米的员工宿舍住了十几个人,都睡在地上。每天的食物,就是馒头配咸菜,有时甚至连饭都吃不上。
“他们给了我脚本,让我装成海外成功人士骗人投资。有时,也会让我冒充‘白富美’与人聊天。” 刚到园区的第一天晚上,小旭就被要求学习话术,并用工作手机在社交软件上寻找潜在目标。
私人手机、护照上交,每天晚上上班,同住人员不能相互打听身份信息。一旦业绩没有完成,就是一顿拳打脚踢,甚至还会电棍、皮鞭、水牢伺候。“我天天都在挨打、被体罚。”小旭说,有时候,一边“工作”着,一边手上还被抽着血。他也想过逃跑,但铜墙铁壁下的森严守卫,让他无处可逃。更何况,逃跑的后果可能就不是体罚这么简单。在精神极度高压下,园区里的人出于求生本能,几乎都不敢反抗,被迫每天不停地寻找新的诈骗对象。
小旭的“零”业绩引起了公司的不满。今年6月,公司告诉他,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回家,不过要交钱把自己“赎”出去,否则就要卖了他。小旭答应了对方的要求,有了跟父母通话的机会。他告诉父母,准备4.5万元人民币,接自己回家。7月,小旭终于回到了中国。
能回到家,小旭是万幸的,然而境外的3个多月,给他留下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,还有挥之不去的心理创伤。
在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庭审现场,看着被告席上一张张年轻的面孔,海门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、员额检察官张彬心情格外沉重,“他们中以80后和90后居多,本该是意气风发的年华,却走上犯罪歧途。有的是被诱骗去了境外,有的明知是诈骗却铤而走险,有的本身在国内就是搞偏门的,他们普遍抱着赚大钱、赚快钱的心理。”
听到法官宣判的那一刻,南通人吴春华(化名)长叹了一口气。虽然归国已经两年,但他知道,这一天终究要面对。
85后小伙吴春华和古小天(化名)读初中时就是同学,上学那会儿没少结伴逃课去游戏机房,两人后来还合伙做生意。古小天爱玩,混迹酒吧、牌桌,结识了一群狐朋狗友,心思全不在生意上。前前后后,小本生意亏了约10万元。2019年,古小天邀约吴春华出国挣钱,说是做赌博平台的客服,工资挺高,一个月一两万,十几万也不是没可能,吴春华答应了。那时,古小天拉拢了包括吴春华在内的五六个朋友一同前往。吴春华回忆,到了才知道,所谓的赌博平台其实是诈骗平台,因自己曾在国内小贷公司工作过,便被安排做了贷款客服,指导已被骗光积蓄的受害人进行贷款操作。“当时,有个客户,已经投了10万元。我问她有没有信用卡,教她用信用卡套现并申请网贷,后来又骗了10万元。”
“那里的物价昂贵,消费没有上限,没有几个业务员能带着钱回来。”吴春华说,诈骗款的大头都是被老板们拿走了,自己存不下什么钱。发财梦灭,后来,吴春华和同去的几人陆陆续续回国。
去时是清白公民,回来成戴罪之身。近年来,针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,国家慢慢地增加立法打击。“虽然跨境打诈一直存在取证难问题,但本案中,吴春华等人均受到法律的惩处。”张彬说,以往诈骗罪一般按照诈骗金额或诈骗次数定罪,取证要求比较高。2021年,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(二)》,增加按诈骗时间定罪,规定在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,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,诈骗数额虽难以查证,但一年内出境赴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诈骗窝点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“其他严重情节”,以诈骗罪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。“我们奉劝仍然心存侥幸,想要前往境外从事电诈活动的人员,趁早打消念头,不要以身试法。”
当前,盘踞境外的电诈集团,除了想方设法招募、拉拢境内人员前往境外参与诈骗活动外,还不断在境内物色人员充当他们的内应。
95后青年倪某某、金某某在我市一家酒吧工作,因自身消费较高,常常入不敷出。一天,金某某听人聊起能联系上家进行“跑分”赚钱,便留了心眼将对方加为好友。2022年12月中旬,通过金某某介绍,手头紧张的倪某某出借自己的银行卡、手机,并配合扫脸验证转账、取现,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赃款29万余元。倪某某、金某某分别从上家获利1.4万余元和3000元。之后,倪某某还介绍同学曾某某一同参与。目前,3人均因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“2020年‘断卡’行动开展以来,‘两卡’(银行卡、手机卡)类犯罪案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,低龄化特征明显。”崇川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、员额检察官黄昕颖和记者说,从该院近年来办案情况看,“两卡”犯罪主要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案件量上涨较快,目前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。涉案人员中,40岁以下的占比93.1%,多为无业及无固定工作的务工人员,另有少量在校学生参与。“诈骗分子往往使用‘只要动动手指就能赚大钱’‘只要提供一张银行卡就能赚钱’等十分诱人的宣传话术招揽人员,年轻人容易受到诱惑。”
今年7月,00后外地青年姚某某与老乡在上网过程中发现一款App跳出一则弹窗,显示提供银行卡能挣钱。明知就是为境外诈骗分子转账,姚某某仍联系上家,约定每转出1万元,对方支付200元好处。在我市一家宾馆,姚某某与老乡闫某某将各自的银行卡、身份证、手机交给上家,并告知手机和银行卡密码。三四小时后,物品如数归还,上家兑现好处。当晚,姚某某就将获利的6500元全部充值到网络游戏。
“他们提供的两张银行卡,短短几小时走账资金高达230余万元。”黄昕颖说,为了蝇头小利,出借“两卡”,既给他人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,也给我们自己所带来灾祸。自认为“来钱快,不会被发现”,甚至为找到一份“无本万利”的兼职而沾沾自喜,殊不知已经走上诈骗犯罪之路。“我们得知,八成以上的‘两卡’涉案人员为初次犯罪,男性占据绝大多数,同学、同事、老乡共同作案趋势明显。”
诱惑无处不在。“帮忙拨打电线元!”面对网友介绍的一份轻松赚钱工作,海安青年小杰没有多想便同意了。在对方的利诱下,小杰拿出自己的手机,又向朋友小可借来一部手机。一部使用QQ语音电话与网友联系,一部则按照网友提供的号码拨打电话。在网友指导下,他将两部手机“连通”。这样,网友通过小杰的手机号码开始联系他人。小可在一旁听到,电话里询问对方是不是某某某,告知快递丢失了,可进行赔偿,之后提供一个QQ号让对方添加。小可在网络上见过这样的形式,觉得是诈骗,但碍于和小杰关系不错,只是嘴巴上劝劝,并未直接阻止。结果,两人均陷入诈骗泥潭,面临法律惩处。
“年轻人接触互联网多,信息获取渠道丰富,寻找兼职时一定要谨慎,充分了解工作岗位,不要轻信陌生网友。”黄昕颖提醒,当前,“两卡”犯罪手段呈现多样性,既有操作手机、提供银行卡、配合刷脸等帮助转移赃款,也有搭建“猫池”、非法转租95号码语音路线、出借个人社交账号为骗子提供通信便利。“广大青年朋友在防范诈骗的同时,绝对不可以参与诈骗,保护好自己的‘两卡’和虚拟账号,绝不成为诈骗分子的‘帮凶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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